弥渡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丁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弥渡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弥渡县委批准,弥渡县纪委监委对弥渡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丁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丁靖在担任弥渡县公安局弥城派出所所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丁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弥渡县纪委常委会议、弥渡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弥渡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丁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大理州纪检监察网大理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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