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倡导廉洁、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尚,4月3日上午,弥渡县检察院召开年第一季度廉政教育暨清明节前廉政教育大会,提醒教育全体检察人员学先进,树正气,严守纪律规矩,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启功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追记一等功的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原司法警察陈勇同志的先进事迹,近日州县下发的相关文件及通报,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李桂芝对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节日期间“十个严禁”,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清明节更“清明”。二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规定。三要遵守交通法规和检察机关“禁酒令”,确保出行安全。四要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清明节期间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自身言行传播文明风尚。
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孔宪府强调,全体检察人员以学习先进典型为镜,在学习先进典型中自觉培育敬业向上的职业精神,自觉涵养职业道德,培养高尚的生活情操,以一言一行传播正能量。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发生在检察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例为镜,抓好各项纪律执行,严守纪律规矩,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朋友圈,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抵制不良风气和腐败诱惑的“围猎”,公正廉洁执法办案,清正廉洁做人做事,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年第16期(总第期)
编审:段启功文:李桂芝图:杨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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