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适应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需要,全面顺利完成我县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县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94人,其中:转业士官16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16人,其余78人进行自主就业安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安置政策、安置方案、安置对象、安置岗位、量化得分和安置结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透明和阳光安置,整个安置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量化得分签字确认、选岗等重要环节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参与。
(二)坚持各尽其责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承担退役士兵安置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承担安置任务,不得出台有损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歧视性政策文件,不得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否则将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
三、措施步骤
根据国家、省、州相关安置政策,结合我县接收退役士兵人员情况,本年度安置的具体办法为:
(一)各类人员安置办法
1.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大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转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退役发〔〕4号)精神,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进行填写,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核,经审核我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16人,凭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得分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岗安置就业。
2.符合安排工作条件又不愿选岗就业安置的退役士兵,由本人向县安置办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本人与县安置办签订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安置协议书后,按自谋职业经济补偿安置,按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号)精神,我县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78人,按每服役一年补助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安置岗位设置
本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政策条件人数共16人,拟就业安置16人,由县人社局根据全县各单位编制情况提供16个就业安置岗位。
(三)就业安置选岗顺序
安排工作人员选岗顺序:转业士官根据量化评分得分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公示的安置岗位和岗位条件进行现场选岗。成绩并列者,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者,奖项高者优先;奖项相同者,立功受奖次数多者优先;立功受奖次数相同者,时间在前的优先,时间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年龄大者优先。当有人放弃选岗时,按得分排序依次递补。岗位一经选定,由当事人签字认后不再变更。
(四)安置纪律规定
1.符合安排工作条件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经济补偿安置的,须在年6月25日下午17:00以前向县安置办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选择自谋职业经济补偿安置,否则只能选岗就业安置。既不申请自谋职业安置又不选岗的,按自主就业安置。
2.参加现场选岗时,岗位选定签字认可后反悔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不再作任何方式安置。
3.无论属于何种形式安置,安置对象必须在年7月30日前按县安置办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安置手续,不按规定时限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不再作任何方式安置。
(五)安置培训
1.政策法规培训:由县安置办组织对本年度接收的退役士兵进行两次安置政策法规培训。
2.职业技能培训:对本年度接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自愿参加一年以上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给予相应的学费补助。参加州安置办指定培训机构汽车驾驶培训的,本人只需承担元学费。
(六)具体时间步骤
第一步:7月5日前,做好退役士兵报到接收及政策培训等相关工作,制定《弥渡县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采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布;
第二步:7月10日至7月25日期间分别对安置对象、安置岗位、量化得分等进行公示;
第三步:7月26日前召开安置选岗大会;
第四步:7月26日至7月30日办理就业安置、自谋职业的相关手续。就业人员于7月31日前到新工作单位报到上班;
第五步:8月10日前总结上报、立卷归档,全面完成本年度安置工作。
弥渡县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年7月14日
弥渡县年度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岗位公示
根据《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退伍军人就业安置岗位的复函》(弥人社复函〔〕1号),我县年退役士兵设16个就业安置岗位,现将具体就业安置岗位名称及人数公示如下:
1.弥渡县新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拟安置1人;
2.弥渡县弥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拟安置1人;
3.弥渡县寅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拟安置1人;
4.弥渡县石牌村水库管理所,拟安置1人;
5.弥渡县栗树营水库管理所,拟安置1人;
6.弥渡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拟安置1人;
7.弥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拟安置1人;
8.弥渡县林产业发展办公室,拟安置1人;
9.弥渡县红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红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拟安置1人;
10.弥渡县新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拟安置1人;
11.弥渡县弥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弥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拟安置1人;
12.弥渡县寅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寅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拟安置1人;
13.弥渡县苴力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苴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拟安置1人;
14.弥渡县密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密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拟安置1人;
15.弥渡县德苴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德苴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拟安置1人。
16.弥渡县牛街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牛街彝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拟安置1人。
特此公示
(联系人:自思银联系—)
弥渡县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年7月19日
弥渡县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及考核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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