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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和开发商各50产权,官方牵头成立

来源:大理市 时间:2023-1-31

各地房地产政策新招还在持续推出。

8月1日晚间,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这一定程度上能客观上降低前期的购房成本,支持商品房更好地满足刚需及改善需求,对稳定房地产市场有着积极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大理方面此次特别提出,将由宣传、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部门牵头会同房地产、旅游等行业协会组建“营销大理”专班,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推介活动,持续强化城市营销。

购房者和开发商可各持50%产权

《意见》共包括6条,从供地计划、公积金支持力度、预售监管、市场秩序等几个方面入手,对置业者和房企进行适度松绑,从文件发布当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是支持房企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即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

同时提出对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4个月的县、市、区,给予首套购房人给予契税补贴,或者直接发放购房补贴等方式鼓励购房;原则上在该类地区不再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采取“以购代建”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共有产权”并非大理首创,北京、深圳、东莞等地均有涉及。

如北京,近两年土拍中推出房企竞政府产权份额;深圳有房企推出“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3年后可相互回购,如果房价出现上涨,青年人才可以选择向企业按照原价购买剩下的一半产权;如果3年后房价下跌,企业将向青年人才按原价回购一半产权,确保青年人才置业无忧。东莞则在去年曾提出承购人按房产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

“大理此次共有产权的概念和传统意义上的共有产权有本质区别。”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8月3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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