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21日上午9:05,患者李某某,男,30岁,洱源县人,医院住院治疗,医生在与李某某沟痛病情时,李某某将心胸外科医生崔某捅伤,生命垂危。伤医事件发生后我院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家全力救治,医院医疗秩序,做好职工和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医师协会、大理州卫计委发表声明强烈遣责了暴力伤医行为。国际应急管理学会医学委员会、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医师协会、大理州政府、州卫计委、大理大学相关领导慰问看望了崔医生。年2月24日崔医生经抢救已脱离危险从重症监护室转入普通病房,病情渐好转后于年3月8日出院,出院后顺利重返岗位。
“二·二一”伤医事件发生后,医院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法律维权工作。年2月21日李某某被大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5日执行逮捕。根据年12月8日《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李某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赔偿崔医生医疗费等经济损失4万余元。
伤医案件的及时有效处置,体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治国理念,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来源:大医院)(原标题:“二·二一”故意伤医者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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