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邓明同志主持召开年第14次交警支队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省厅巡察州局党委反馈意见涉及交警支队整改工作,就推进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锦林同志传达了《大理州公安局党委关于省公安厅党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剖析问题症结,结合整改内容和措施,对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班子成员重点围绕省厅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支队“道协脱钩”、“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发言,提出了合理化的整改意见。
邓明同志指出,巡察整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体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以坚决的态度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做到“不回避、不掩饰、不推脱”,从严从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视问题,认真解决问题,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就如何推进整改工作,邓明同志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省厅党委对州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支队“道协脱钩”、“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具体整改的三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照时限要求,逐项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二是要成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组,及时反馈整改进度,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三是要成立“道协脱钩”、“国有资产管理”两个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四是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班子成员和涉及部门的相关人员要服从大局,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要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和指导,扎扎实实解决人、财、物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层层落实落地。
供稿:张鹏翔编辑:黄国庆审核:杨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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