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凯一行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副院长王晶的陪同下,来到大理市人民法院就大理市法院环境保护诉讼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调研。
大理市法院院长李永忠首先就市法院环境保护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随后向凯副院长一行与市法院部分干警展开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市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并就环境保护审判庭成立后案件的类型及审理情况进行了询问,重点就环境保护审判庭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原因以及意见建议与市法院部分干警进行了交流。随着大理市旅游资源的不断开发,大理的环境保护,特别是洱海流域的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听取汇报和交流,向凯副院长充分肯定了大理市法院在环境保护审判庭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要求大理市法院在开展环境保护诉讼工作的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认真总结,为上级法院提供相关经验、更好的履行审判职能、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审判工作,为辖区经济的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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