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派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志项办通〔〕8号)和云南省项目办《关于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大理州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办决定开展-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以下简称省级地方项目)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岗位
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安排在乡镇,岗位类别包括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三农、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
三、招募名额
省级项目办下达大理州“—年度大理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新招募志愿者名。经共青团大理州委、州项目办综合各县(市)西部计划志愿者延期情况、乡镇数量等因素对新招募志愿者名额分配如下:大理市10人、祥云县14人、宾川县10人、南涧县6人、云龙县11人、洱源县10人、剑川县11人、鹤庆县16人、漾濞县12人、弥渡县9人、巍山县14人、永平县8人。
四、招募条件
(一)大理州内户籍,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受疫情影响在到岗前无法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经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可正常上岗,并在正式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后另行提交)。在大理州大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年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可参加招募。
(二)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三)真奉献、真志愿,自愿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吃苦耐劳、乐于助人。
(四)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五)报考人员禁止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县市,如出现同时录用情况将取消所有录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进行西部计划项目类别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五、服务期限
-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从年8月至年7月。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市)项目办报州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招募流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年6月22日-6月29日23:59。
2.报名入口:扫描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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