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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庸铁军弥渡一男子非法持有枪支获刑三

来源:大理市 时间:2021-3-11

年10月29日,弥渡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作出严正宣判,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罪犯罗某某,男,现年44岁,汉族,小学文化,家住弥渡县苴力镇,在家务农,有狩猎嗜好。

近年来,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根据全国和省、州、县打击枪爆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弥渡县公安局持续深入开展了多轮声势浩大的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方式开展了大量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非法枪支弹药,根治枪爆危物品社会隐患,并依法查处了一批涉枪涉爆案件,收缴了一批枪爆物品。但罗某某依然我行我素,心存侥幸,漠视国家法律和非法持有枪爆物品的危害,长期非法持有枪支用于打猎,对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宣传动员置之妄闻,拒绝主动上缴非法持有多年的枪爆物品。

年5月30日,弥渡县公安局苴力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依法对罗某某户住所开展搜查工作,当场从其家中查获火药枪2支、改装射钉枪3支、黑火药1.85千克、铜炮89枚、射钉弹发、气枪弹发,火雷管9枚。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审查并提起公诉,弥渡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目前,罪犯罗某某已被投送监狱服刑。

在此,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凡是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的,请立即主动上缴,对拒不交出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将依法从严惩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供稿:苴力派出所编辑:杨艳芹审核:闫云春签发:黄道通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文章已于修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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