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
年9月1日上午,大理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来到上关镇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年1月25日开始,大理市政府对洱海实行全年全湖禁渔。年5月23日,被告人赵某某、张某某、董某、李某某四人互相邀约,利用在网上购买的电瓶、升压器等工具在洱海水域捕鱼。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大理市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五个月、被告人董某、李某某拘役四个月。
庭审旁听这是市法院今年以来审理的第二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也是市法院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9月6日自大理市洱海保护“七大行动”开展以来,大理市法院积极配合,加大对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打击力度。坚持到被告所在村社开展阳光司法,让周边村民了解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保护洱海的良好法治氛围。通过切实贯彻经济与生态双赢的审判理念,对环保案件公开审理、当庭宣判、判后答疑、法律宣传,扩大了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社会影响力。
注:转自“大理市人民法院”
作者:蒋理智杨俊杰编辑/制作:大理市法院新闻中心转载请注明:http://www.dalishizx.com/dlszx/1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