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号上午,一例因车祸造成脑死亡的患者,医院完成了人体器官捐赠手术,这也是市一院实施的第四例人体器官捐赠手术。
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为死亡,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且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献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献给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病人进行器官移植,挽救他人生命,同时让逝者的生命得以延续。
当天,在大理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医生实施器官摘除手术,通过手术获取捐献者无偿捐献的器官后,负责转运捐献器官的救护车医院装载后分别驶往机场和大理火车站。
据了解,器官捐献获医院,此次由云南省联合OPO(器官捐献获取组织)获取,捐赠器官经国家分配系统进行分配,并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移植。
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杨宇光
医院收治了重症创伤的患者,后来经过反复抢救了以后,患者属于脑死亡,家属非常深明大义,他们捐献爱心,我们开展这个工作也是体现爱心,促进我们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这项事业是一个伟大的事业,我们也希望在我们大理地区能够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促进这项事业的发展。
医院器官捐献办公室器官捐献协调员杨宏婕
首先我们必须由专业的人员来评估患者的病情及器官功能,没有救治希望的患者才能够去提到捐献,国家是提倡公民逝世后自愿无偿捐献,和家属沟通了他同意捐献之后,我们就会签署所有的捐献法律文书,签署完成之后,医院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就把所有的法律文书传输到国家分配系统当中去进行分配,分配完成之后,按照所分配的移植病人的情况合理安排获取时间,并且我们会严格按照外科手术的标准进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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