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在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中,大理市公安消防大队喜获殊荣,被评选为“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
据了解,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从5月份开始拉开序幕,经历了单位推荐、组委会初评、集中宣传和投票及最终评审阶段。“双评”活动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双评”活动的最高标准,把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通过网络、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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