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风、新浪认证微博“云南反邪教”都报道了一起案例:大理大学一女学生因为传播邪教,被人民法院判刑。
大学生因传播邪教获刑
年8月1日,大理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敏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案进行了审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李某敏,女,年生,福建省人,系大理大学工程学院学生。经警方查明,年1月9日,李某敏在大理大学古城校区附近以赠送“毕业礼物”为名,向同学传播邪教信息。
年8月1日,大理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为李某敏的行为构成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李某敏不服,提出上诉。
年11月23日,经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李某敏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云南风、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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