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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法治大理建设的时代强音

来源:大理市 时间:2018-1-13

法治,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潮流,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就了全面依法治国新蓝图,为法治中国建设标定新的里程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随着依法治国号角的响起,法治音符推动着大理州社会稳定与进步、经济发展与转型,改变着人们的思想与生活。

在省州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随着依法治省、依法治州序幕的拉开,法治大理建设正在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年是大理州全面实施“十三五”依法治州规划的关键之年,大理州的依法治州工作按下了“快进键”,法治大理建设步入了新征程,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大理州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大理建设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大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全面提升依法执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大理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由州委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成立了正处级的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六个专项组,组长由副厅级领导干部担任,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联络员,形成了党委统筹抓总、办公室抓具体、专项组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全州12县市健全完善了依法治县市领导小组、专项组,成立了正科级的依法治县(市)办公室,落实了人员、编制、经费。全州各乡(镇)成立了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社区)领导小组,以乡镇副书记分管法治工作,在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加挂依法治乡镇牌子,以“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专抓法治建设。村委会(社区)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确保基层法治建设有人抓、有人管。

从年开始,进一步理顺了法治大理的考评工作,已将依法治州工作设置为独立考核指标体系,增加了考评分值和权重。每年州委与各县市、州级成员单位单独签定《依法治州工作责任书》,相继制定出台《大理州“十三五”(“五五”)依法治州规划》、《法治大理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大理州“十三五”(“五五”)依法治州规划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编印了《法治大理建设进行时——大理州依法治州工作文件经验汇编》。对各县市党委书记进行述法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了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建设,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依法治州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立良法方能以行善治——充分发挥科学立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大理州紧密结合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自治州民族立法特点和优势及时立项,真正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同立法有机结合起来。

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成制定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两个条例于年8月1日起施行。同时,将《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作为我州获得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后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按照立法工作程序,有序稳妥地完成了《条例》制定工作,该条例从年6月1日起施行。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加强对民族自治县地方立法权的支持和指导,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以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对我州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

大理州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前完成本届政府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3的目标,全面公布各级政府及部门权责清单,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先后完成县级市场监管“三合一”、城市执法体制、“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依法保护治理生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围绕洱海保护“七大行动”工作目标,依法严厉打击向洱海直排污水、侵占湖面滩地、破坏湖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

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确保年实现州、县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随着全面依法治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大理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

公正司法按下公平正义“快进键”——让老百姓在法治大理建设中有更大获得感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进程中,大理州政法机关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公正司法成效逐步显现,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考试,州级共遴选出名员额法官和名员额检察官并进行宣誓。制定了《大理州关于公益诉讼试点改革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开展“阳光司法”,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对司法活动实行监督,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改革,成立法律服务中心,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全民守法——白州大地法治文化花开遍地香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所有社会成员信仰法治、认同法治、自觉守法,就会形成巨大的法治力量。

全州法治文化宣传载体建设成效明显。大理市在福文社区建成“法治文化长廊”,着力打造福文社区为“法治文化社区”;宾川县建成“越析法治文化广场”,在宾居镇建成法治文化街,打造鸡足山镇法治文化广场;永平县建成法治文化大道、法治文化小区,在水泄和龙门两个乡镇建设法治文化乡镇;云龙县建成“法治文化大道”,在长新乡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洱源县把三营镇郑家庄打造成为全省“依法治村一面旗”先进典型,在县城建成法治文化公园;祥云县、弥渡县、漾濞县建成“法治主题公园”,鹤庆县建成“法治文化生态长廊”。全州各县市将法治精神融入到广场、公园、街区、乡镇等人群聚集区。白州大地法治文化花开遍地香,做到了让石头说话,说法治的话,让路灯发光,发法治的光,让墙体开花,开法治的花。

普法宣传教育深入人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成为自觉行动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开展普法宣传,必须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大理州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各县市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广泛性,让崇尚法治的氛围更加浓厚。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社会确立是非对错标准,为有关行业、群体明确行为底线。深入推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褒扬和激励诚实守信,约束和惩戒悖德失信,推动守法诚信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在积极开展“法律九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的同时,全州洱海保护“七大行动”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全面启动,把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思想行动统一到依法治湖、科学治湖上来,全面加强洱海保护治理,抓实洱海保护“七大行动”,确保“十三五”期间洱海全湖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提升,洱海水质得到根本改善。

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通过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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