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大理州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关于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据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内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原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35号)要求,现将大理州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一)住房保障领域。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大理州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为新开工户,年内基本建成户,要求10月底前%开工。我州棚改新开工套,基本建成套,完成投资30.86亿元,全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7亿元。向上级共争取到中央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万元(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专项资金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万元,保障性安居工年省级补助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州级配套资金万元,转下达巍山县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万元)。全州已分配套,分配率为95.32%。全州发放租赁补贴户,发放资金.万元。(二)国有土地项目交易83个。(三)矿业权出让领域交易项目30个。(四)政府采购项目(含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个。(五)药品采购不涉及。(六)国有资产项目63个。(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个。(八)执法机关罚没财物交易13个。
二、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的要求,相关的责任主体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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