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民警就洱海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案件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洱海,是大理白族人民的“摇篮”和“母亲湖”,是自治州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养育了一代又一代大理人民。近年来,由于周边人口压力的增大和旅游业的发展,给洱海水环境带来了新的问题,周边的渔民只顾眼前利益采取“电触鱼”、“岸滩密眼小拉网”等灭绝性的捕捞方式,使洱海生物链被破坏,水质变差,仅靠洱海保护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行政查处无法有效的遏制“电触鱼”、“岸滩密眼小拉网”偷捕行为。
在大理市公安的积极协调下,公、检、法三家单位就政法机关如何在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职进行座谈,认为针对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案件必须主动出击,依靠法律的武器予于整治才能确保洱海的水更清,生态环境更好。市公安局以洱海派出所为主专门成立工作组,对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案件进行专项整治。经过近半年整治,在洱海湖区共抓获“电触鱼”、“岸滩密眼小拉网”非法捕捞水产品人员14人,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人。
由于此类案件在云南省属于首例,办案民警在边办理办学习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共办理刑事案件5起,对14名违法嫌疑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为保护好洱海生态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并将工作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
图、文:施寿华
编辑:王光灿
审核:周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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